城镇职工退休后的医保报销比例因地区而异,同时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地区的相关规定:
- 门诊报销比例
- 北京:自 2023 年起,北京市城镇职工医保退休人员门诊待遇不设封顶线,医院门诊报销比例达到 85% 以上,社区卫生机构报销比例为 90%,2 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不变;2 万元以上报销 8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上不封顶。
- 咸阳:退休人员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报销比例为 7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 6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 55%。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 1700 元。
- 阿荣旗:阿荣旗那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退休职工门诊起付线 50 元,报销比例 85%。二级医疗机构退休职工门诊起付线 200 元,报销比例 75%。三级医疗机构退休职工门诊起付线 300 元,报销比例 55%。门诊统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 5000 元。
- 新疆:新疆退休职工在各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看病就医,报销比例在职工基础上提高 5 个百分点,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 85%、75%、65%。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单次起付标准按照同级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标准的 10% 确定,多次在普通门诊就医的从第二次起降低至首次住院起付标准的 5%。
- 住院报销比例
- 临沂:参保退休人员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起付线以上、10 万元以下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 95%、92.5%、90%;10 万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报销比例为 9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20 万元。
- 温州:退休人员在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 200 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为 300 元,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为 600 元。累计费用超过起付标准至最高限额以下部分,报销 95%,年度住院最高限额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6 倍;在住院最高限额以上至大病救助最高限额(15 万元)以下部分,大病救助基金支付 90%。
- 宿迁: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分别为 200 元、400 元、600 元,报销比例分别为 96%、93%(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 30 年以上的退休人员)、92.5%(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 30 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三级医疗机构),未按规定转外报销比例为 70%,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报销限额 30 万元;超出部分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报销 90%,年度报销限额 30 万元。
还有一些地区对特殊人群或特殊情况有额外的报销政策,如赤峰市对新中国成立前退休工人、蒙中医医疗机构住院等情况有相应的报销比例调整。如果你想了解更准确的当地报销比例,建议咨询当地的医疗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