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是否可以免于刑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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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情节轻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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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救助 :如果肇事者在交通肇事行为发生后,能够积极主动地救助受害者,尽到了应有的救助义务,并且这种救助行为对于受害者的生命维持起到了关键作用,这可能会考虑免于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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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 :如果交通肇事是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的,例如突发的自然灾害使得道路状况急剧恶化,导致无法及时避免事故的发生,这种情况下也可能考虑免于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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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情节 :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肇事者逃逸后自动投案、存在自首情节等,可能会免于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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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责任或无责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如果负次要责任或者无责的,则一般不负刑事责任,因为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导致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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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和谅解 :即使肇事司机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但已经赔偿到位并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争取缓刑。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是否可以免于刑责,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在大多数情况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在特定情况下,如积极救助、不可抗力、自首情节等,可能会考虑免于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