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70 至 79 周岁的老人,只有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享受城乡低保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才可按规定每人每月领取50 元养老服务补贴。
对于8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可领取高龄津贴,标准如下:
- 80 至 99 周岁:每人每月 100 元。
- 100 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 600 元。
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中,对 70 周岁以上退休人员有一定倾斜调整。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年龄为 70 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30 元;70 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 1 岁,养老金再增加 1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