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电子凭证的绑定规则如下:
一、绑定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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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支持绑定5名家庭成员
一个医保电子凭证最多可绑定5名家庭成员,且每个成员最多可被2个添加人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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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身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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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身份证号、手机号或人脸识别完成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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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周岁以下成员需上传户口簿或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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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绑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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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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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通过"我的-家庭成员"模块添加,需上传户口本、被绑定人身份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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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平台 :如"浙里办"APP,支持搜索"浙里医保"后,在"我的家庭成员"添加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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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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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户口簿 :若家庭成员户口簿不统一,需分别上传双方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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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绑定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直接绑定,无需人脸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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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功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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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账户余额 :支持家庭成员共用绑定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需开通"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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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结算 :每个亲情账户可独立用于门诊、药店购药等医保结算。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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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成功后,成员可跨地区使用医保服务,但需参考其参保地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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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解除绑定,可通过APP操作或医保局渠道办理。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及地方医保局的官方说明,确保覆盖主要地区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