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地点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1.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应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 2.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以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 3.无任职、受雇单位,但有生产、经营所得的:应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 4.无任职、受雇单位,且无生产、经营所得的:有户籍的:应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如果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以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没有户籍的:应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 5.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向中国境内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如果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以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 6.其他特殊情况:个体工商户:应向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如果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如果含有合伙性质的,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如果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纳税人可以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和所需资料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通告
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地点主要取决于个人的居住情况、工作情况以及收入来源。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税务机关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