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更正的条件与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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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报送申报表前撤销
若在更正申报后尚未提交申报表(即处于“更正申报”界面但未点击【报送申报】),可直接点击【撤销更正】按钮,系统将恢复原申报数据。 -
已报送申报表后撤销
若已成功报送更正后的申报表,则无法直接撤销更正。此时需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重新更正:若申报状态为“申报成功未扣款”或“申报成功无需缴款”,可再次进入更正流程修改数据并重新提交。
- 作废申报:若申报状态允许(如未退税或补税),可先作废当前申报,再重新申报。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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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限制
汇算清缴期间(通常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每月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更正/作废申报的次数上限为5次。超过后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
退税关联操作
若原申报已申请退税且处于“税务审核中”或“审核不通过”状态,需先撤销退税申请(在【退税记录】中操作),再办理更正或作废申报。 -
数据一致性风险
撤销更正后,需重新核对数据并重新提交,避免因频繁操作导致数据错误或遗漏。
三、操作路径参考
- 个人所得税APP:
登录后依次点击【办&查】→【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查看历史申报记录】→选择需操作的申报记录进行撤销或更正。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
登录后进入【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选择对应税款所属期操作。
建议操作前仔细核对申报状态,必要时咨询税务机关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