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与东莞社保不能自动合并,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转移和合并。以下是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 1.申请转移:参保人员需要在新的就业地(比如从东莞转移到深圳)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在新参保地建立社保关系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本人向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 2.审核与接收: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如果符合转移接续的条件,他们会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如果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则会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 3.办理转移手续: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包括将参保人员的社保关系、资金等转移到新参保地
- 4.确认与通知:新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在收到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 5.注意事项:缴费年限累计: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以补也可以不补材料准备:办理社保转移时,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如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社保卡、离职证明等及时查询:在办理社保转移的过程中,及时查询自己的社保缴费记录和证明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通过当地社保机构的官方网站、APP或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 6.特殊情况:如果在东莞和深圳都有参保并且有重复的缴费,需要先将重复的缴费退出后才能进行转移合并如果没有重复的缴费,可以直接进行转移合并
深圳社保与东莞社保不能自动合并,需要按照上述步骤进行转移和合并。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