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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报时间
若在当年内发现漏报,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补报。例如,2024年未填报的扣除信息,可在2025年3-6月办理2024年度汇算时补充。 -
补报方式
- 线上操作: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进入“专项附加扣除”栏目,选择对应扣除项目并填写信息后提交。
- 单位代扣:若通过单位申报,可将信息提供给单位,由其在剩余月份工资中补扣。
- 注意事项
- 补报后系统会重新计算应纳税额,多退少补。
- 部分扣除项目需提供证明材料(如子女教育学籍证明、住房贷款合同等),建议提前备好。
- 若超过汇算清缴期限,部分地区允许在3年内补充申报,但需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建议及时补报以确保享受税收优惠,具体操作可参考税务部门最新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