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现行政策,职工医保缴费金额由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共同决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2025年度缴费基数标准
- 缴费基数下限:4,767元/月
- 缴费基数上限:27,501元/月
二、职工医保缴费比例及个人月缴金额
缴费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分为以下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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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账结合(有个人账户)
- 单位缴费比例:4.3%
- 个人缴费比例:2%
- 个人月缴金额:4,767元 × 2% = 95.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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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账结合(无个人账户)
- 单位缴费比例:3.8%
- 个人缴费比例:0.5%
- 个人月缴金额:4,767元 × 0.5% = 23.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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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建统筹(仅保住院待遇)
- 单位缴费比例:2.3%
- 个人缴费比例:0.5%
- 个人月缴金额:4,767元 × 0.5% = 23.84元
三、补充医疗保险及附加险种
若需叠加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或个人账户:
- 住院补充保险:2023年标准为29.13元/月(2025年可能调整,需以最新政策为准)
- 个人账户:2023年标准为369.9元/月(需在职工医保基础上额外缴纳)
四、其他说明
- 灵活就业人员:若全额自费参保,需按“单位+个人”比例计算总费用。
- 困难群体:退出困难群体后,按普通参保人员标准缴费。
以上金额为2025年最新标准,实际缴费以参保类型和社保系统核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