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医保特药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药品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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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比例 :参保职工使用特药需先自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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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剩余部分由医保基金按76%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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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 :咪唑立宾、吗替麦考酚酯等4种药品,自付比例降至4%,报销比例升至94%。
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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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比例 :参保居民使用特药需先自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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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剩余部分由医保基金按6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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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除肺结核等4种病种外,其他病种报销比例为65%。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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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支付范围 :特药费用不设起付线,不设最高支付限额,统一计入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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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补助 :参保职工可享受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个人负担部分按20%比例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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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按就医地目录先行自付比例计算,再按参保地报销政策执行。
四、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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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药报销流程 :先由医生开具特药处方 → 填写申请表 → 处方审核 → 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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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报销流程 :符合条件后按乙类药品报销规则执行。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3月21日前发布的文件,后续调整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