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横琴并不归澳门管辖。虽然横琴与澳门在地理位置上相邻,并且在多个方面有着紧密的合作,但横琴仍然属于中国广东省珠海市的一部分。以下是关于横琴与澳门关系的详细解释。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管理机构
管理委员会的组成
- 双主任制: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合作区实行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实行双主任制,由广东省省长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共同担任主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委派一名常务副主任。
- 成员单位: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包括广东省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珠海市政府等。
执行委员会的职责
- 职能划分: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履行合作区的国际推介、招商引资、产业导入、土地开发、项目建设、民生管理等职能。
- 主要负责人:执行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委派,广东省和珠海市派人参加。
横琴与澳门的合作模式
分线管理政策
- 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横琴与澳门一体化发展,主要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中央明确指示。其中“一线放开”是方便澳门居民融入合作区发展,只有横琴是“一线放开”,强调“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并非口号,而是中央政策。
- 便利化措施:合作区推出“一签多行”签注政策,澳门居民在1年内可不限次数往来澳门,搭乘新近开通的澳门轻轨延伸横琴线,琴澳双城生活触手可及。
经济社会融合
- 产业发展:横琴与澳门在科技研发、中医药、文旅会展商贸、现代金融等产业方面展开深度合作,共同推动产业集聚和发展。
- 民生融合:合作区在民生领域积极创新探索,提升两地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推动澳门居民在合作区生活就业。
横琴的法律和行政归属
法律事务合作
- 法律援助:横琴与澳门签署了法律事务紧密合作备忘录,加强法治交流与合作,推动区域法律事务融合发展。
- 商事调解:横琴出台了全国首部规范商事调解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推动商事调解活动的职业化、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
行政管理
- 共管共享:虽然横琴与澳门在多个方面展开合作,但横琴仍然属于珠海市的一部分,由珠海市政府管理。
- 省级行政职权:广东省下放182项省级行政职权,赋予合作区更大改革自主权,珠海市承接合作区执委会行政职权488项,助力合作区做好社会民生服务保障。
横琴的未来发展规划
空间规划
- 总体发展规划: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布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合作区的空间格局、生态格局、产业空间、生活空间、城市形象、支撑系统等内容。
- 交通基础设施:规划中提到要规划建设琴澳一体的轻轨网络,促使琴澳轨道交通无缝衔接,并规划合作区至澳门的新通道、直通游艇及客运码头。
产业发展
- 产业空间共促互补:横琴将对接澳门的经济发展策略,为科技研发、高端制造、中医药、文旅会展商贸以及现代金融等产业提供空间保障,打造现代产业集群。
- 公共服务:建立“高等级—社区级”两级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澳门民生公共服务延伸到合作区,满足澳门居民生活方式的创新型社区设施。
珠海横琴并不归澳门管辖。横琴与澳门在地理位置上相邻,并且在多个方面有着紧密的合作,但横琴仍然属于中国广东省珠海市的一部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行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管理委员会由广东省省长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共同担任主任。横琴与澳门在产业、民生、设施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共同推动区域一体化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