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医保补缴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取决于不同的情况和个人身份。以下是基于最新信息的补缴指南:
补缴条件
- 企业职工: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 个人身份补缴:具有黑龙江省户籍,曾在黑龙江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具有黑龙江省户籍,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补缴材料
-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 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 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 外地户籍还需提供:医疗保险未参保证明(户籍地社保机构)、居住一年以上证明(居住地居委会)、就业证明(社区劳动保障中心)。
补缴流程
-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此进行审核备案。
请注意,具体的补缴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获取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