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医保政策,异地就医备案后个人账户资金 不可直接提取 ,但可通过以下方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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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备案后,在异地已开通医保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时,可直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无需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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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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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时,个人账户资金 不划转、不提现 ,但转入地医保部门不接受的结余资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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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入指定亲属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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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本人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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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调入单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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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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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出境定居人员可申请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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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死亡后,余额可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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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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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内跨市流动就业人员无法办理个人账户转出,需先支取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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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需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办理。
如需提取个人账户余额,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