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学校职称评审推荐方案的核心框架及实施要点,综合多校实践经验整理而成: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 基本原则
-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行“四公开两公示”制度;
- 注重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倾斜教学一线教师;
- 结合岗位需求,优化职称结构,发挥激励作用。
-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需符合学历、工作年限、教学经历等基本条件。
二、组织机构
- 评审委员会构成
- 由校领导、外单位专家(占比≥1/3)、一线教师代表(占比≥80%)组成,通过教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 设监督小组(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全程监督材料审核和评分过程。
三、推荐程序
- 申报与资格审查
- 个人提交材料(含师德承诺书、教学成果、论文等),学校核查真实性;
- 师德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规行为(如有偿补课、体罚学生)直接否决。
- 量化评分与综合评价
- 教学能力(占比40%):包括循环教学经历、工作量(超课时加分)、教学质量(统考排名、学生测评);
- 科研成果(占比20%):论文发表、课题结题、教研获奖(按级别计分,国家级最高);
- 师德与贡献(占比20%):年度考核优秀次数、班主任/中层管理经历、指导学生竞赛成绩;
- 民主测评(占比20%):全体教师无记名投票,得票率低于2/3者不予推荐。
- 公示与上报
- 量化结果、推荐名单需公示5个工作日,材料接受全校查阅;
- 按岗位指标1:1.5比例确定候选人,经教育局审核后上报。
四、量化评分细则(示例)
项目分值计分标准(参考)教学工作量10达标7分,超课时+0.5/节,病事假扣分循环教学经历6完成2次循环教学6分,1次4分教学质量16统考排名前3名+8-6分,辅导学生获奖(国家级一等奖+7分)科研成果10核心期刊论文+8分,省级课题结题+3分师德与综合表现15年度考核优秀+2分,师德负面记录一票否决
五、监督与问责
- 材料造假或学术不端者,取消3年参评资格;
- 举报查实后,追责评审委员会成员;
- 未按程序操作的学校,全区通报并核减次年指标。
六、注意事项
- 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为申报当年11月30日;
- 乡村教师可放宽论文、课题等要求;
- 转评人员需新增2项以上业绩。
如需具体学校的完整方案模板,可参考中的附件或联系当地教育局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