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6%-15%,个人2%
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具体比例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综合说明:
一、单位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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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比例
单位缴纳医疗保险的比例通常为职工工资总额的 6%-15% ,具体由各地社保部门根据经济水平和医疗保障需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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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特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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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单位缴纳9.8%(含生育保险8%、大额医疗费用互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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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单位缴纳9%(含生育保险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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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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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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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比例
个人缴纳医疗保险的比例通常为 2% ,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三、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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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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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基数:通常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或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300% 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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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低于60%按60%计算,高于300%以上部分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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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若某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单位缴费基数为10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为10000元,则单位缴纳750元(10000×7.5%),个人缴纳200元(10000×2%)。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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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自行缴纳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可能低于职工医保(如大连市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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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如北京、广州、大连等城市存在具体差异,建议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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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每年可能根据经济情况调整,例如大连市2025年将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调整为819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及部分地区的政策,具体比例和基数需以当地最新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