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监的申请主体需根据亲属关系和监狱管理规定确定,具体如下:
一、申请主体资格
-
直系亲属
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孙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是最常见的探监申请主体。
-
近亲属
包括兄弟姐妹、叔伯姑、堂兄弟姐妹等,可在直系亲属无法履行职责时申请探监。
-
其他社会关系
朋友、同学、同事等一般需通过严格审批,仅适用于特殊情况下(如服刑人员重大困难或疾病)。
二、申请流程
-
犯人提出申请
需向监狱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探监目的、时间、亲属身份证明等材料。
-
监狱审核批准
监狱对申请进行审查,主要核实亲属关系证明、监狱管理规定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
发放会见通知书
审批通过后,监狱会向家属寄发会见通知书,明确探监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三、注意事项
-
非直系亲属探监
需以“帮扶教”名义申请,且审批流程更严格,通常每月仅允许1-2次探监。
-
探监时间
一般安排在法定节假日外,具体以监狱通知为准,通常每月1-3次。
-
禁止接见未决犯
未决犯(如看守所羁押人员)不允许探监,仅律师可进行法律咨询。
四、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探监权仅限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行使。若申请被拒,可向监狱管理部门申诉。
综上,探监申请通常由 犯人提出 ,但需家属配合提供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非直系亲属需通过特殊程序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