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深圳的社保转移到广州涉及多个步骤和条件,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转移条件
基本条件
- 养老保险:在深圳已参加养老保险,并且有缴费到账记录。
- 医疗保险:在深圳已参加医疗保险,并且有缴费到账记录。
- 停保状态:参保状态为已停交,未办理退休手续,无未办结的业务,无欠费记录,无超龄后缴费记录。
特殊条件
- 省内转移:广东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的,无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符合在我省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由省内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统一归集合并计算。
- 跨省转移:跨省流动就业的,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转移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 申请: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
- 受理:点击“转移申请管理”,选择所需的对应转出功能,录入转出信息(即时)。
- 审核:系统审核打印内容(即时),审核不通过的系统反馈不通过理由。
- 审批:系统审批打印内容(即时),审批不通过的系统反馈不通过理由。
- 办结:系统审办完毕,该事项办结(即时)。
- 送达:出具参保凭证,由申请人自行打印。
窗口办理流程
- 申请:申请人流动到异地就业或确定退休地在异地的,前往社保机构征收窗口。
- 受理:工作人员指引参保人使用自助终端,符合条件的自助终端审核审批,打印参保缴费凭证;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 审核:当场审核(即时),审核不通过不允许打印。
- 审批:当场审批(即时),审批不通过不允许打印。
- 办结:自助终端审办完毕,该事项办结(即时)。
- 送达:出具参保凭证,由申请人自行打印。
转移材料
基本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 离职证明:由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填写完整的《深圳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
- 缴费清单:员工个人缴费清单1份,打印从员工参保第一个月到最后一个月的缴费记录。
- 接收函:转入地社保机构接收函,注明帐号户名、开户银行全称及开户帐号。
特殊材料
- 委托书:受委托代办转保事宜者须提供由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书上须有委托人的签名及指模,并加盖委托人单位的公章或人事章,或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 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有医疗或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的,要提供委托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注意事项
转移时间
- 审核时间:广州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向参保人员在深圳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
- 办理时间:深圳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广州在收到参保人员在深圳的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
转移后管理
- 信息更新:转移成功后,及时更新个人社保信息,确保社保记录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 养老金领取:未来退休时,需在转移后的社保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当地的养老金待遇。
将深圳的社保转移到广州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流程,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并通过网上或窗口办理。转移成功后,需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并确保社保记录的连续性。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可以更顺利地完成社保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