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属在不同法律中的范围略有不同:
- 民法: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近亲属仅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 行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的解释》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从血缘关系角度来分,近三代近亲属包括:
- 直系血亲: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非直系亲属。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与侄子、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
在一些特殊规定中,如贵州出台的相关办法中,还对近姻亲进行了规定,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