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交易所的规定,季报亏损的预告时间要求如下:
一、深交所(主板及创业板)
- 一季度业绩预告:需在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之前发布。
- 三季度业绩预告:需在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之前发布。
- 其他季度:半年度业绩预告需在7月15日之前,但年度预告时间为次年1月31日前。
二、上交所
- 未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发布季度业绩预告。但如果公司自愿披露,需遵循定期报告的一般时间要求。
三、触发条件
当季报预计出现以下情形时,需按规定时间预告:
① 净利润为负值(亏损);
② 净利润同比变动超±50%;
③ 扭亏为盈。
四、补充说明
- 若基数过小(如上期净利润绝对值较低),交易所可能豁免披露。
- 创业板与主板规则基本一致,但需注意具体板块细则。
综上,深交所对季报亏损的预告时间有明确要求(如一季度4月15日前),而上交所无强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