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一季报的最晚披露时间为每年4月30日,即会计年度前三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
具体说明如下:
- 一般性规定:所有上市公司需在4月30日前完成一季报披露,以确保投资者及时获取财务信息。
- 特殊市场规则:
- 创业板公司若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需在年报披露时同步发布一季报预告,但一季报正式报告仍需在4月30日前披露。
- 科创板、沪市及深市公司具体预约时间可能早于4月30日,例如部分企业集中在4月8日至4月11日披露,但最终截止日仍为4月30日。
综上,无论企业所属市场板块或预约时间如何,一季报的法定最晚披露时间统一为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