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身份的填写需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型处理,具体规则如下:
一、填写原则
- 基本信息要求:通常填写监护人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无需标注特殊社会职务(如军人、警察等)。
- 身份明确性:需具体到监护人姓名,不可仅填写“父亲”“母亲”等称谓。
二、未成年人监护人填写规则
- 一般情况:父母为法定监护人,直接填写父母姓名即可。
- 特殊情况(父母死亡或无监护能力时),按以下顺序填写:
- 祖父母、外祖父母;
- 兄、姐;
- 其他个人或组织(需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同意)。
三、成年人监护人填写规则
针对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以下顺序填写:
- 配偶;
- 父母、子女;
- 其他近亲属;
- 其他个人或组织(需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同意)。
四、注意事项
- 证件类型:若无特殊要求,默认填写身份证信息。
- 关系说明:需明确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如父子、母子、祖孙等)。
- 证明材料:若需开具监护人证明,可通过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办理,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五、特殊情况示例
- 未成年人开户:未满16周岁需由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到银行办理,并填写监护人信息;
- 精神病人监护:需由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开具证明,明确监护人身份。
以上规则依据《民法典》对监护人的法定要求,确保填写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