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 2025 年没有专门针对首次购车的补贴政策,但有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报废更新补贴
- 补贴范围: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2012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报废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西安市新购置乘用车,可享受一次性购车补贴。
- 补贴标准:
- 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置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20000 元。
- 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置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15000 元。
- 补贴条件:
- 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报废的旧车应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 个人消费者报废名下的旧车,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应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完成,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时间为准,注销日期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上载明的注销日期为准。
- 个人消费者购置新车,并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应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完成。
置换更新补贴
- 补贴范围: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西安市新购置乘用车,转让的旧乘用车、新购置的乘用车分别完成转让登记、注册登记,可享受补贴。
- 补贴标准:
- 购置新车为新能源乘用车的,发票价格 15 万元(不含)以下的,单辆补贴 10000 元;15 万元(含)以上的,单辆补贴 15000 元。
- 购置新车为燃油乘用车的,发票价格 15 万元(不含)以下的,单辆补贴 8000 元;15 万元(含)以上的,单辆补贴 13000 元。
- 对于在国家政策发布之前(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7 日)购置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执行 2024 年西安市汽车置换补贴标准,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其他证明材料均应于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 月 28 日期间取得。
- 补贴条件:
- 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购置新车并注册登记须为同一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应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 个人消费者购置新车须在西安市公布的参与活动企业名单内的企业购买并开具发票,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销货单位名称为准;对购置新车的注册登记地、转让旧车的交易地、二手车交易企业、旧车注册地、转移登记地不做限制。
- 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并完成转移登记手续,应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完成,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转移登记日期以旧车过户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
- 个人消费者购置新车,并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应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完成,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注册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西安市经开区和浐灞国际港还有一些汽车消费补贴政策:
- 经开区:2025 年 3 月 18 日至 3 月 31 日在经开区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16 周岁以上中国居民个人可按购车发票金额享受补贴,发票金额 15 万元(不含)以下,每辆发放 1500 元;15 万元(含)以上 25 万元(不含)以下,每辆发放 2500 元;25 万元(含)以上,每辆发放 3500 元。补贴申报时间为 4 月 18 日至 4 月 30 日。
- 浐灞国际港:即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16 周岁以上居民个人在浐灞国际港指定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非营运、非二手车),发票价 15 万元以下补贴 1500 元,15 万元及以上补贴 2500 元。购车人需在 7 月 15 日前通过招商银行 APP 线上提交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