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政策规定,黑龙江省关于独生子女陪护假的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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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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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 :若其60周岁及以上的父母患病住院, 子女可申请陪护假 ,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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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生子女 :若其60周岁及以上的父母患病住院,陪护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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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陪护假的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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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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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父母未满60周岁但年满65周岁,目前尚未有明确政策支持陪护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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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实施细节(如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依法确定,陪护期间视为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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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若符合条件,建议向单位提交医院证明申请陪护假,并咨询当地劳动部门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