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的钱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跨省使用。
2024 年底,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启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截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已有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新疆 17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146 个统筹区开通医保钱包。在这些已开通的地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支付医疗费用。
使用时,参保人及被共济人需下载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注册登录后点击 “医保钱包” 功能模块激活医保钱包,然后通过 “医保钱包转账申请”,提供被共济人信息,选择亲情关系、转账金额、资金来源,点击 “提交” 即可完成转账。被共济人在就医购药和居民医保缴费时,通过医保码或刷脸就可以使用 “医保钱包” 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