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图机构资质要求
一、资质分类及承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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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机构
- 可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
- 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 需配备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7人,建筑专业不少于3人,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各不少于2人;市政工程审查时,主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7人,配套专业各不少于2人。
- 承担超限高层项目审查的,需额外配备3名主持过超限高层或100米以上建筑结构设计的审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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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机构
- 承接二级及以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 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 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专业各不少于2人。
二、人员资格要求
- 工作经验
- 一类机构审查人员需具备15年以上相关勘察/设计经验,主持过不少于5项大型或甲级项目;二类机构人员需10年以上经验,主持过5项中型或乙级项目。
- 执业资格
- 已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需持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注册的需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 年龄限制
- 审查人员原则上不超过65岁,60岁以上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数的1/2。
三、其他必要条件
- 合法性与资质认证
- 需依法注册并取得政府颁发的营业执照及行业许可证。
- 根据业务范围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如一类或二类)。
- 管理与质量体系
- 具备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 地区性要求
- 部分地区要求通过省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如新疆阿拉尔市),或需纳入地方联合审查体系(如攀枝花市)。
四、办理及维护要求
- 申请资质时需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并与建设部门保持沟通。
- 资质证书需定期维护,确保有效性。
以上要求综合了不同地区及层级的规定,实际申请时需结合当地具体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