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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
若公司预计第三季度业绩出现净利润波动(如增长/下降超50%)、扭亏为盈或期末净资产为负等情况,需在10月15日前发布业绩预告。
注:若未在上一次定期报告中预告过,则需以临时报告形式及时披露。 -
上交所主板:
三季报预告非强制披露,但若需披露,时间要求与深交所一致(即10月15日前)。 -
其他特殊情况:
- 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的公司,需在2月底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非强制)。
- 若公司未按时披露季报,交易所将实施停牌并公开谴责。
总结:三季报预告通常在10月15日前发布(深交所强制披露),但具体需结合公司是否触发业绩波动条件及交易所规则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