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等级划分是根据医院规模、科研方向、人才技术力量、医疗硬件设备等对医院资质评定,共分三级,每级再划分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级别,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不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 2011 年印发《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各级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不合格,不再应用 “三级十等” 的划分标准。以下是医院等级的相关介绍:
- 一级医院:是直接为社区提供医疗、预防、康复、保健综合服务的基层医院,是初级卫生保健机构。其住院床位总数 20 至 99 张。
- 二级医院:是跨几个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地区性医院,是地区性医疗预防的技术中心。其住院床位总数 100 张至 499 张。
- 三级医院:是跨地区、省、市以及向全国范围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医院,是具有全面医疗、教学、科研能力的医疗预防技术中心。其住院床位总数 500 张以上。
目前,没有官方发布的全国性医院等级具体排行表,不过可以提供部分地区的医院等级信息,如浙江省医疗机构等级信息(第三周期):
- 三级甲等医院:浙江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等。
- 三级乙等医院: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浙江萧山医院、杭州市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富阳市人民医院、临安市人民医院、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等。
如果你想了解某个具体地区的医院等级情况,建议查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官方网站或相关公告,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