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二胎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
领取条件
-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二个及以上的夫妻。
- 符合本省人口与政策的夫妻。
领取标准
- 生育二个及以上的,按照生育一个孩子的情况发放。
- 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从生育第三个孩子开始,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发放一个倍的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的发放时间为自婴儿出生起6个月起算,不满6个月的,按6个月计算。
辽宁省的二胎生育津贴政策旨在支持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的生育行为,并提供了相应的经济补偿。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领取条件和标准可能会随着地方政府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