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宁终身保险通常不返还本金,具体说明如下:
一、产品性质与设计目的
-
非返还型保险
康宁终身保险属于消费型寿险,设计初衷是提供终身保障而非投资理财,因此合同条款中通常不包含返还本金的条款。
-
保障期限与赔付功能
该产品以被保险人的终身为保障期限,主要提供身故或满期给付保险金的功能。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若生存至合同期满,通常不支付任何现金价值。
二、特殊情况说明
-
附加两全保险的返还
若投保人选择附加康宁两全保险(如2019版可选保至60/70/80岁),则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障期满时,保险公司可返还主险和附加险已交保费之和(如110%)。但此功能需额外购买附加险,且属于理财型附加险,与主险的终身保障性质不同。
-
退保获取现金价值
若投保人希望提前获取资金,只能选择退保。退保时保险公司会返还保单的现金价值,但该金额通常低于已交保费,且退保损失较大。例如,2012版康宁终身保险在第36年退保时,现金价值可能已覆盖部分保费。
三、建议与注意事项
-
明确合同条款
购买前需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确认是否附加了返还型功能(如两全保险)。若未附加,则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返还本金。
-
理性选择
由于终身保险不返还本金,建议将其作为风险保障工具,而非储蓄或投资产品。若需理财功能,可考虑其他类型的保险或金融产品。
综上,康宁终身保险本身不返还本金,但可通过附加两全保险实现部分返还,具体需根据产品条款和缴费情况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