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计生奖扶对象核查是为了确保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执行,涉及多个步骤和措施,旨在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核查背景
政策背景
- 政策设立初衷: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旨在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老年时的生活和养老问题,特别是应对独生子女家庭抵御风险能力弱的问题。
- 政策发展历程:该政策自2004年开始试点,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2007年正式成为国家层面的制度。
核查目的
- 确保政策执行准确:通过逐户逐人核查,确保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准确无误,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 维护群众利益:通过核查,杜绝虚报、漏报、错报现象,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能够享受到政策,提高群众满意度。
核查流程
初步核查
- 入户走访:镇村干部组成工作组,通过入户走访,重新核查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各项奖励扶助对象的实际情况,包括户籍、生育情况、婚姻状况、生存状态、残疾证有效期等关键信息。
- 信息数据比对:与民政、公安、社保等多源数据比对,核对火化、低保、婚姻、迁出迁入、死亡、全员系统生育史、残疾证申领等信息资料,全方位核实各项计生奖扶对象的享受资格。
审核确认
- 村级审议: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对象进行审议并张榜公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乡级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级上报的资料进行初审并张榜公示,进一步核实信息。
- 县级审核: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乡级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公布,确保最终确认的准确性。
核查措施
数据核对
通过“看、查、访、问”等方式,逐一核对申报对象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材料,详细核实个人及家庭情况。
政策宣传
在核查过程中,积极向群众宣传奖扶、特扶制度的扶助对象、扶助标准、申报流程等政策内容,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信息公开
核查结果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开化、透明化。
核查成效
提高政策执行准确性
通过逐户逐人核查,确保奖扶对象的登记确认精确无误,避免了虚报、漏报、错报现象。
提升群众满意度
通过公开透明的核查流程和政策宣传,增强了群众对政策的信任和支持,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在核查过程中,及时发现并整改了多项问题,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
农村计生奖扶对象核查通过严格的流程和多方面的措施,确保了政策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执行,维护了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未来,各地将继续优化核查流程,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惠民政策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农村计生奖扶对象核查流程是什么?
农村计生奖扶对象核查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具体依据不同地区政策可能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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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摸底
由村级计生专干逐户对新增目标人群进行调查,填写《奖励扶助目标人群摸底调查登记表》,并通过公安户籍、计生档案等核实信息。 -
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交《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由村计生专干协助办理。 -
村级评议与公示
- 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计生协理事等进行民主评议,填写《评议表》并公示拟上报名单,公示期10天。
- 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将材料报送乡镇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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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初审与公示
- 乡镇干部和计生办工作人员入户核查,走访邻居或知情者获取证明,并在《审核表》记录。
- 乡镇审核后公示拟上报名单10天,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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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复核与确认
- 县级人口计生委全员复查乡级上报对象,检查村级评议和乡级审核程序,并公示审核通过名单10天。
- 公示无异议后,县级签署审批意见并反馈至乡村,新增对象由县级下文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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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抽查与信息录入
- 省市人口计生委对资格确认质量进行抽查评估。
- 县级每年4月30日前将最终确认名单录入“全国奖励扶助管理信息系统”,生成《花名册》。
注:核查流程需严格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原则,重点对生育史、婚姻史复杂人群查证,确保材料真实可靠。
农村计生奖扶对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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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被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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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合规性:2016年1月1日之前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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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状况:现存一个子女、两个女孩,或子女均死亡现无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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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年满60周岁(部分特殊地区如藏区男性/女性年满55周岁)。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对象需通过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如身份证、户籍证明、婚育证明等),经乡镇和县级部门审核确认后享受扶助待遇。若同时符合特别扶助条件(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则不可重复享受奖励扶助。
农村计生奖扶对象有哪些补助标准?
根据现行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补助标准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一、基础奖励扶助
- 普遍标准:农村独生子女或双女家庭父母,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年可领取960元基础奖励金;
- 特殊情形提标:
- 独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200元;
- 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一般子女死亡)或1800元(独生女死亡)。
二、地方提标政策
部分地区在国家基础上提高标准,例如:
- 东莞:每人每月330元(约合年4000元);
- 上海:每人每年2100元;
- 北京:每人每月175元(约合年2100元);
- 安徽安庆:基础奖励金960元,奖扶扩面对象600元,市扩面对象730元。
三、特别扶助政策
针对特殊困难家庭:
- 子女死亡或伤残:每人每年12720元(独生子女死亡)或5520元(独生子女伤残);
- 节育并发症:一级6240元、二级4680元、三级3120元。
申请条件需同时满足:
- 农业户口;
- 1973年后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 现存1个子女或2个女孩;
- 年满60周岁;
-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具体执行标准可能因地区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