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女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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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女职工需累计缴纳医疗保险满 25年 ,且实际缴费年限(即连续缴费年限)不得少于 15年 ,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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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要求
女职工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通常为55周岁)时满足上述缴费年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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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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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为男30年、女25年(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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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前已退休但未达年限的人员,需补缴至规定年限后才能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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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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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缴费中断导致年限不足,可补缴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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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按个人身份参保,缴费年限计算方式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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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山东省最新医保政策文件及过渡期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