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异地就医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最新规定和便民措施: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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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或工作证明等材料,实现门诊统筹、门诊高值药品、门诊慢特病待遇的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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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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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人员 :持转诊证明就医地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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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人员 :无需备案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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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临时人员 :需备案但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如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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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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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门诊统筹、门诊高值药品、门诊慢特病待遇可享参保地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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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降低5-20个百分点,急诊抢救人员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
三、便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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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申即享”临时外出就医
参保人员无需备案即可享受住院自动备案服务,职工起付线1700元(三级医院60%报销),居民2000元(4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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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城一家”异地安置人员
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可在参保地和备案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备案长期有效(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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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转诊”优化流程
通过158种病种转诊目录,符合条件的疾病可直接办理转诊备案,免去医疗机构审批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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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
40种门诊慢特病患者可在省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费用,无需垫付。
四、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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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可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在线办理,备案有效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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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与报销 :非急诊未转诊人员需自费垫付,出院后补办备案可申请手工报销。
五、政策执行时间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政策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政策同步实施。
以上政策旨在简化异地就医流程,提高报销效率,确保参保群众在不同地区就医时能够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