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转调强放疗不给报销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 项目属于自费诊疗项目:在一些地区的医保政策中,明确将旋转调强放疗列为自费诊疗项目。例如,安庆市医保局在处理相关报销问题时,依据当地政策规定,“旋转调强放疗”“调强放疗的图像引导”“调强放疗计划设计” 等都属于自费项目,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 项目未纳入医保目录:部分地区旋转调强放疗未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如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回复网友关于 TOMO 放疗设备自费问题时提到,由于该治疗项目为自主定价、治疗价格较高,且该项目的确切疗效尚未有足够的数据和综合评估,所以这一治疗方法尚未纳入湖南省医保支付范围。
- 医保基金承受能力限制: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是为群众提供基本疾病治疗保障,受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医保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等因素制约。像全身(局部)断层调强放疗(TOMO)等一些先进的放疗技术,因费用较高,从现阶段来看,将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可能会给医保基金带来较大压力,在部分地区条件尚不成熟。
不过,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存在差异,旋转调强放疗在某些地区是可以报销的。例如山西省对螺旋断层调强放疗和适型调强放射治疗有相关限价报销规定,螺旋断层调强放疗只有三级医院有,限价 2500 元;适型调强放射治疗根据医院等级限价报销,最高报销 1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