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里办申请医保退款的步骤如下:
- 准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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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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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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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学籍或户籍转出证明、参加其他医保的凭证、死亡人员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应征入伍人员的入伍证明等。
- 线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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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浙里办APP,点击“更多”进入服务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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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纳税缴费”并点击“社保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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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帮他人缴纳”并按照提示操作完成退款申请。
- 线下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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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至就近的镇街医保经办窗口或县医保中心窗口提交退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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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保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
- 审核与退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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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员将核对参保人基本信息,审核退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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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将给予医保退保,并出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款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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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凭《退款通知单》至财务结算窗口办理医保退费手续。
请注意,待遇开启(即2025年1月1日起)后将不予退费,因此建议参保人员尽早办理退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