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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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办理成功后,报销比例与在参保地就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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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备案:医疗费用报销是在参保地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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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外出就医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是在参保地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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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直接结算:因本人原因,应直接结算未直接结算的异地就医人员,医保支付比例在相应待遇档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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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比例:
- 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90%、87%、85%,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在此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 办理转诊或急诊后三级医院45%报销,二级医院60%报销,一级医院70%报销。
-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三级医院55%报销,二级医院70%报销,一级医院80%报销。
- 未办理任何手续的三级医院35%报销,二级医院50%报销,一级医院60%报销。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如果您需要最新的信息,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访问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