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规和上市公司实务操作,年报与一季报不会安排在同一天披露,主要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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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披露时间范围不同
年报的法定披露期为次年1月1日至4月30日,而一季报的披露时间为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尽管两者时间范围在4月有重叠,但法规未强制要求在同一天披露,企业可自主预约具体日期。 -
实务操作惯例
上市公司通常将年报安排在4月中旬前后披露,而一季报则集中在4月中下旬或4月30日截止日前完成。例如德冠新材将2024年年报预约在2025年4月19日,而2025年一季报安排在4月30日。这种错峰安排便于投资者消化信息,避免集中披露导致市场波动。 -
信息披露合规要求
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需确保定期报告披露的独立性和完整性。若年报与一季报同一天披露,可能导致审计周期冲突、数据交叉核对困难等问题,因此监管机构鼓励分开发布。
综上,年报与一季报披露时间存在交叉但不同步,企业会根据自身情况分别预约披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