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转移参保缴费凭证
根据最新政策,成都社保转回泸州需按以下步骤办理:
一、办理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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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要求 :需为本人办理转移手续,单位代缴社保需先由单位开具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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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养老保险需累计满15年,中断期间不计入缴费年限。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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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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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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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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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 若在泸州已办理新社保,需提供泸州社保局核发的缴费凭证。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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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办理转移申请
- 携带上述材料至成都社保局窗口提交转移申请,社保局将核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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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泸州接收转移
- 携带转移申请表及材料至泸州社保局办理接收手续,泸州社保局将审核材料并更新参保信息。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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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复缴费
- 转移前需确认两地无重复参保,若存在重复缴费需先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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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后待遇
- 养老待遇将随社保关系转移,无需重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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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效
- 全国统一社保信息系统已实现跨省自动归并,但需确保两地社保系统联网。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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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重复参保 :需提供重复参保证明,由社保部门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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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缴费年限 :若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需延长缴费至满15年或转入其他养老保险类型。
建议办理前通过泸州社保局官网或电话确认最新政策,部分地区可能已实现“最多跑一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