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农合)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门诊补偿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补偿
- 药费:辅助检查、手术费等有具体限额。
- 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补偿
- 镇风险基金补偿: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
-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不属报销范围
- 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范围和比例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因此,建议参保人员在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以了解最新的报销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