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西新余产检补贴申报条件
一、参保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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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参保人
-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且职工生育当月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 新增参保人员需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方可享受待遇;补缴超过3个月的,需从正常缴费之日起10个月后生育才能享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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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 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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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 需符合当地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规定,具体条件以统筹地区政策为准。
二、政策合规性要求
- 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及江西省计划生育政策,但无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等限制性材料(单亲妈妈也可申报)。
- 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产检和分娩。
三、特殊情况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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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未就业且男方参保
- 若女方无业,男方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可申请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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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女职工
-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仍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四、所需材料(通用)
- 身份证、医保卡、产检费用票据、结婚证(如有)、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等原始医疗资料。
五、补充说明
- 缴费年限不足: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保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 津贴天数:正常分娩生育津贴为158天,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再增15天。
以上条件需在分娩或手术后1年内申报,逾期可能影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