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可享受以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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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 可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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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 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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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
- 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
-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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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 若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劳动,需医疗机构证明,并按病假规定执行。
- 若流产因工作原因导致且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申请工伤待遇。
以上规定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相关法律条款,保障女职工流产后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