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医保就医医疗范围根据参保类型和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医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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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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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按病种分级别设置起付线(一级500元/年、二级700元/年、三级900元/年),报销比例分别为88%、8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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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7种病种,按病种单独备案后报销,比例通常为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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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覆盖全市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调整(一级85%、二级75%、三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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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
- 全市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支持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登记。
二、居民医保医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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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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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无起付线,按6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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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1000元至18万元年度报销限额,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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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覆盖全市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与职工医保一致(一级85%、二级75%、三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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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药品
- 252种特殊药品纳入医保目录,不设起付线,按70%比例报销。
三、报销限额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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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月报销限额300元,年支付限额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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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年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超出部分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承担。
四、其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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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与基本医疗保险衔接,进一步减轻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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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对符合条件者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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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病种需提前备案(如门诊慢特病、特殊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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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需符合医保目录及诊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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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备案登记。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