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自付+特定药品
蓉惠保的报销范围主要分为以下三部分,综合了医保报销与商业补充保障:
一、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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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及门诊特殊疾病费用
包括住院、门诊特殊疾病、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及政策内罕见病药品费用。参保人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不含全自费和超限价自费)由蓉惠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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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高额药品费用
覆盖20种抗癌药等特定药品,需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开具处方,并在约定医院或药店购买。报销比例通常为75%,年免赔额为2万元。
二、医保范围外全自费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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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及门诊特殊疾病自费部分
若医疗费用超出医保报销范围(即全自费或超限价自费),蓉惠保将赔付医保结算后剩余的全自费部分,但需符合产品条款约定。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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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症保障
2020年7月1日前的既往症(如重大疾病)也可报销,但属于医保范围外自费部分,需符合产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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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支持异地就医报销,但需提前备案。若未备案,报销额度可能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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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每年最高赔付100万元,但需结合医保报销额度综合计算。
总结
蓉惠保通过“医保自付+特定药品”的组合设计,为参保人员提供多层次医疗保障。建议投保时仔细阅读条款,尤其是既往症覆盖范围及异地就医备案要求,以充分了解保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