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冀惠保”的产品规则,得过病的人能否投保需分情况说明:
一、投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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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参保人需为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新农合)的参保人员,不限年龄、职业、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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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告知限制
若投保时存在肿瘤、肝肾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20种严重既往症,需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否则可能影响理赔。
二、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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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内费用报销
覆盖住院医疗费用中医保目录内、医保外符合责任范围的部分,报销比例一般为80%-100%(具体以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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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高额药品费用
支持报销国内、外特药费用,但需符合药品目录及责任范围。
三、既往症赔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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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前确诊的既往症 :若在保单生效前已确诊上述20种疾病,因该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属于除外责任,不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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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后新发的疾病 :若在保单生效后新患上述疾病,其医疗费用可正常申请理赔(需符合医保报销条件)。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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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等待期 :无等待期,但需在1年(部分地区可能延长至2年)内首次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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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疾免责 :肿瘤、罕见病等20种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及特定高额药品费均不赔付。
总结
得过病的人能否投保“冀惠保”取决于疾病发生时间与投保时的健康告知。若疾病在投保前且属于既往症,需谨慎评估风险;若疾病在投保后或属于其他可保疾病,则可正常参保并享受保障。建议投保前仔细阅读《理赔服务须知》,避免遗漏重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