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和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住院报销比例
- 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60%。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40%。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30%。
特殊规定
- 辅助检查项目: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为200元。
- 手术费: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报销,超过1000元的部分也按照1000元进行报销。
- 60周岁以上的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还可以额外报销10元,但这部分的限额为200元。
大病报销比例
-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 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 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 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以上报销比例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政策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如果需要最准确的报销信息,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医院财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