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保在外省住院能否报销费用
浙江的医保在外省住院是可以报销费用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的流程。
可报销的人群及备案要求
在浙江省医保正常参保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备案办理方式:进入浙里医保,点击“我要备案”,选择所需的具体情形进行备案。输入前往城市、备案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填写完成后在线签署《备案承诺书》,提交即完成备案。
特殊情况处理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就医,医疗机构在为参保人员办理门诊结算或入院登记时,应如实上传门诊急诊转诊标志或住院类型。对于门诊急诊转诊标志或住院类型为急诊的,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地应视同已备案,允许参保人员按参保地异地急诊抢救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报销待遇相关规定
参保人员在就医地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应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遵守就医地就医、购药有关流程和规范。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异地结算不成功的处理办法
参保人员异地结算,若因系统故障等原因由个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的,可凭自费医疗票据和就诊病历申请报销。报销方式为进入浙里医保,点击“我要报销”,选择所需的具体情形进行报销即可。
浙江医保在外省住院通常是可以报销费用的,关键在于是否按规定办理备案以及就医机构是否为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