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身份证是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时的一种临时身份证明。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条件、流程和注意事项。
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居民
- 年龄和户籍要求:本市户籍居民,16周岁以上,已在本市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且证件未制作完成,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 指纹和照片要求:5年之内采集过居民身份证照片,至少有一枚指纹注册成功。
非本市户籍居民
- 年龄和户籍要求:非本市户籍居民,16周岁以上,已在京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户籍地公安机关已审核签发,且证件未制作完成,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 指纹和照片要求:与本市户籍居民相同,需在本市有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的记录,并满足指纹和照片要求。
未成年人
未满16周岁的公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但需本人到场拍照。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
- 提交材料:申请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提交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交纳证件工本费10元。
- 审核和制作: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 领取证件: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网上办理
- 登录平台:登录“粤居码”微信小程序或相关政务服务网。
- 选择办理:选择“户政服务”下的“临时身份证办理”按提示操作。
- 提交申请: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 审核和制作:后台审核通过后,制作并邮寄临时身份证。
注意事项
有效期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使用范围
临时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可用于乘坐火车、飞机、长途汽车等公共交通,以及办理护照、结婚证、驾驶证、银行卡等业务。
遗失处理
临时身份证一旦丢失,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失,并避免使用遗失的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的办理条件主要针对有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记录且急需使用身份证的人群。办理流程包括窗口和网上两种方式,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临时身份证具有3个月的有效期,主要用于证明身份和乘坐公共交通。遗失后应及时报失以避免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