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的医保在苏州能用,但需要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备案对象
- 长期驻外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市外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市外长期居住且不迁户籍的参保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市外长期工作的参保人员)。
- 异地转诊人员:指经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批准,需要到市外医疗机构继续就医的参保人员。
- 未经转诊自主备案人员:未经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转诊,自主备案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就医的参保人员。
备案方式
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江苏医保云 APP、我的盐城 APP、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或 “盐城医保” 微信公众号,自助上传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明等材料自助办理。也可以在市区三级医疗机构或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就医,因医疗条件限制,经医院办理异地就医转诊手续转市外诊治。
待遇标准
- 异地急诊抢救参保人员:报销比例不降低。
- 由市级三级医院办理转诊手续的:市外门诊、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较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降低 5 个百分点。
- 由各县(市、区)级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的:市外门诊、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较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降低 10 个百分点。
- 非急诊且未办理转诊手续(含自主备案)的:市外门诊、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较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降低 20 个百分点。
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执行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医保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政策。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可以像在本地一样,直接扫医保电子凭证或刷社会保障卡看病购药,只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其他费用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就医地医疗机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