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诊所医疗机构设置标准涉及多个方面,以下是详细的设置标准:
一、人员配置
-
医师:至少应配备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的执业医师。如果诊所设有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则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
护士:至少需有1名注册护士。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需增加1名注册护士。
二、房屋要求
-
建筑面积:设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设2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每台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
净使用面积:诊室中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且每张口腔综合治疗台牙科椅的占地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
布局流程:房屋设置要充分满足医疗需求,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布局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符合功能需要,充分满足医疗需求,同时要符合医院感染防控管理要求。
三、设备设施
-
基本设备:光固化灯、超声洁治器、空气净化设备、高压灭菌设备。
-
急救设备: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
单元设备:口腔综合治疗台(附手术灯1个、痰盂1个、器械盘1个)1台;高速和低速牙科切割装置2套;吸唾装置2套;三用喷枪2支等;诊疗器械符合一人一用一消毒配置。
四、管理制度
-
规章制度:制定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并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
信息系统:具备门诊电子病历系统,与所在地诊所信息化监管平台对接。
口腔诊所医疗机构的设置标准涵盖人员、房屋、设备和管理等多个方面,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确保口腔诊所能够提供安全、有效、高质量的口腔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