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缴费年限政策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总体规定
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规定,职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包含按照国家规定认可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性需满二十五年,女性需满二十年,才可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只缴纳15年医保不能享受终身医保待遇。对于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员,可以选择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或按照规定一次性缴纳至规定年限,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不同地区具体要求
江苏省各市医保缴费年限要求有一定区别,具体如下:
地区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要求无锡市男满25年、女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南京市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须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退休后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苏州大市范围内正常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享受医保待遇;江苏省内其他地区,正常缴费满20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享受医保待遇;男性缴费满25年、女性缴费满20年,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享受相应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政策
参保人员由城乡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可补差或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