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医保政策,门诊特定疾病(门特)的异地结算服务已逐步完善,具体如下:
一、跨省异地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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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覆盖
全国所有医保统筹地区均支持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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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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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保地完成门特认定并选定异地就医备案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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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直接通过医保系统完成费用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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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内异地结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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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结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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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办理异地门特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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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地需开通异地门特联网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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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加载医保功能的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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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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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门特医疗费用报销70%,住院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60%(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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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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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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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
需提前向参保地医保机构提交门特认定材料及异地就医备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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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选择
选定医疗机构时需确认其是否为异地门特联网定点医院,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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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与报销
异地就医时先行垫付自付部分,回国后携带医疗费用资料回参保地办理报销手续。
四、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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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查询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异地备案和定点医疗机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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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参保地医保机构或异地定点医院医保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以上政策适用于全国所有医保统筹地区,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跨省或省内异地就医,简化报销流程并减轻经济负担。